经营投资问责制度与国有企业创新
英文标题:

摘要:

经营投资问责制度旨在强化管理者责任,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本文基于国有企业经营投资问责制度的准自然实验情境,实证检验了该制度对国有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经营投资问责制度的实施显著提升了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水平。机制分析表明,该制度通过降低代理成本和经营风险,促进了企业创新产出的提升。进一步分析显示,在法治营商环境水平更高的地区,经营投资问责制度对创新产出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同时对实质性创新的保障作用更强。此外,针对政府补贴性激励存在盲区的企业,经营投资问责制度能够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提高创新产出。反向检验的结果表明,经营投资问责制度并未导致管理层短视或责任意识的弱化。本文结论有助于政策制定者深入解读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效率的方式,完善制度建设。

关键字:

国有企业  政府监管  经营投资问责  创新产出

作者:

李建发1    王子佳1     陈文川2

作者单位: (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2.汕头大学商学院,广东 汕头  515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