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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数字化转型为企业创新提供了方向和指引,但面对融通创新这一新的创新范式,其作用效果及机理仍需进一步探讨。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2008-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底层技术运用和技术实践应用两个不同层面数字化转型对企业融通创新的差异化影响和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底层技术运用和技术实践应用对企业融通创新分别存在倒U型和正向影响;相较于中小企业,大企业更能促进企业融通创新。作用机制表明,底层技术运用通过影响经营风险、全要素生产率作用于企业融通创新,技术实践应用则通过提升动态能力、降低信息不对称作用于企业融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高,底层技术运用对企业融通创新的影响越“凸”,而技术实践应用的促进作用将受到抑制。本文探索了企业融通创新的影响因素,并为政府制定推进企业融通创新、发挥数字化转型赋能作用的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
关键字: |
数字化转型 融通创新 底层技术运用 技术实践应用 知识产权保护 |
作者: |
李晓翔1 张树含2 |
作者单位: |
(1.安徽大学商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2.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