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兼容性:绿色投资者、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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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金融工具和环境目标的一种新型混合实践主体,绿色投资者是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基于制度逻辑视角,本文使用2005—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考察绿色投资者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并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为外生政策冲击,检验了环境规制影响下绿色投资者对企业绿色创新的诱发效应。研究发现,绿色投资者可以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在新标准实施后,绿色投资者对企业绿色创新的诱发作用显著提升,且对非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诱发作用显著增强,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诱发作用没有变化,这说明两种混合实践存在一定的互补性。机制研究发现,绿色投资者通过缓解融资约束、降低管理层短视、强化规范作用等途径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新标准实施后,绿色投资者更大程度上诱发了企业的实质性绿色创新。本文的研究结论为绿色投资者作为混合实践主体发挥有效性提供了发展中国家的直接微观证据,为进一步构建绿色金融健全机制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启示。

关键字:

绿色投资者  环境规制  绿色创新  制度逻辑

作者:

姜广省  卢建词

作者单位: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天津  3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