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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股权结构能够缓和企业股权融资与控制权稳定性之间的矛盾,助力企业数字化这一长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的推进。本文以2009-2022年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企业为样本,考察双重股权结构下数字背景高管掌握实际控制权对企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研究发现,采用双重股权结构保障数字背景高管实际控制权,能够显著促进企业数字化,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分析后仍然成立。在作用机制方面,双重股权结构通过促进数字技术创新和缓解股权融资约束两条渠道提高了企业数字化水平。异质性分析表明,对于初创期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和短期市场压力较大的企业,双重股权结构对企业数字化的推进作用更显著。此外,在设置了“日落条款”的企业和外部监督力度更强的企业中,双重股权结构潜在的代理问题能得到有效缓解。此类企业采取双重股权结构上市后,企业数字化成效更明显。本文的分析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双重股权结构上市制度,破解企业内部数字化动力不足等问题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
关键字: |
双重股权结构 数字背景高管 企业数字化 |
作者: |
余典范 杨佳琪?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上海 200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