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标题: |
The Connotation of Common Development of Multiple Ownership Enterprises in China and Promotion Measures for the "Fourteenth Five Year Plan" |
摘要: |
所有制结构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所有制结构变革方面走过弯路。改革开放以来,党对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化。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巨大变化,中央多次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意义。然而,社会上关于“国退民进”与“国进民退”的争论一直未曾停止,其重要原因在于对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判断标准不一致,且传统的单一判断标准无法适应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本文立足于制度分析和历史分析,提出多种所有制企业高质量共同发展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高级形态和高阶范式。“高质量共同发展”更加强调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发展质量和“共同发展”的质量,体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及它们之间实现高水平和高层次的协同共生、互利合作和生态共建。“高质量共同发展”意味着不同所有制企业具有更加平等的角色定位、更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更为协调的竞合关系和更可持续的发展贡献。针对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文提出完善法律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政策措施。 |
关键字: |
十四五 多种所有制 共同发展 高质量发展 |
作者: |
中国社科院工经所课题组 |
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