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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科研院所是具有公益属性的科研机构,主要业务是承担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科学研究,而且研究产出主要服务于社会发展[ 李政刚.“去行政化”背景下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与治理的新探索[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5,(8):18-27。]。非营利性科研院所的内在属性赋予其“使命为先”的价值观,以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的突破为使命,强调长期利益和公共利益最大化[ 肖建华,霍国庆.非营利科研组织的竞争优势[J].管理世界,2010,(11):170-171。]。立足于自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特点,非营利性科研院所能够吸收全球科技力量、吸引全球顶尖企业合作创新,具有政府、企业与大学难以替代的独特功能。国际上强调非营利性科研院所的独立机制体制设计,具有代表性的有比利时微电子研究中心(IMEC)、德国弗朗霍夫协会(Fraunhofer)等,这些机构组织功能完备、治理结构健全、运营机制合理,是非营利性科研院所的建设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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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全面阐释、深入解读以上会议精神,本刊特策划、编发本期笔谈。 |
作者: |
柳卸林 ,常馨之 |
作者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