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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作为新时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财政工具,意在发挥国家资金杠杆作用,驱动企业投资创新,在释放社会资本活力、激发投资意愿的同时,亦会引发企业财务活动及利润分配的连锁反应。本文以2015-2021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政府引导基金对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意愿和分配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政府引导基金未因其具有“融资造血”功能而提高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意愿与水平,而“创投驱动”功能则显著降低现金股利分配意愿和分配水平;且“创投驱动”效应具有异质性,即在国有企业、企业主导型创新创业发达地区及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更为明显;进一步明晰作用机制发现,受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的企业,其资本投资支出和创新投入增加,进而导致股利分配减少,符合“创投驱动”的理论预期。以上研究结论使政府引导基金作用于微观企业创投活动及其财务变化的机制渠道更加清晰,并揭示了政府引导基金影响微观企业的逻辑关系,对推动政府引导基金辩证发展、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具有现实意义。 |
关键字: |
关键词:政府引导基金 现金股利 融资约束 投资驱动 科技创新 |
作者: |
杨兴全1 刘颖1 李枫1,2 |
作者单位: |
(1.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0;
2.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