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信息互动的市场定价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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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字化转型信息互动是否存在资本市场溢价?本文基于2010—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考察数字化转型信息互动对资本市场定价的影响以及相较于陈述式披露的优势。结果表明,数字化转型信息互动能够提升企业市场定价,这一关系仅体现在市场定价被低估的企业当中。监管介入削弱了被介入企业数字化转型信息互动的市场定价效应,提升了同行业企业的市场定价效应。机制分析显示,数字化转型信息互动通过信号传递机制以及信息鉴别机制提升企业市场定价。与信息披露行为相比,信息互动的市场定价效应具有合理性更高、适用性更强的优势,在时间持续性方面与信息披露没有差别,然而信息互动产生的市场定价效应仅体现在投资者规模较大、市值管理动机较低的企业及国有企业当中。针对信息互动文本分析发现,数字化转型信息互动的市场定价效应仅体现在语调更加客观、答非所问程度较低、主动性较低的信息互动中,信息涉及面对市场定价没有影响。本文结论对开展数字化转型战略的企业如何参与资本市场具有启示。

关键字:

投资者互动 数字化转型信息 资本市场定价 文本分析 信息不对称

作者:

马连福1,2 孙浩然1,2 吕成双3  

作者单位: (1.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 300071;

2.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天津 300071;

3.广西大学经济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