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标题: |
Relationship-specific Investment,Opportunism and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Governance Mechanisms:Study on the Applicabil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lationship Life Cycle |
摘要: |
为抑制关系专用性投资的机会主义效应,现有研究提出了多种治理机制,但对不同合作情境下治理机制的适用性问题关注较少。因此,本文从直接作用和调节作用的双重视角,剖析三种治理机制对机会主义效应的抑制作用,并基于关系生命周期的视角,探究不同合作阶段下不同治理机制的适用性。以东北三省地区的高技术企业为样本,运用层次回归分析法对相关假设进行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关系专用性投资对机会主义效应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明确型合同、关系型规范和双边关系专用性投资三种治理机制不仅会直接抑制机会主义效应,还会调节关系专用性投资对机会主义效应的影响;在不同合作阶段,三种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不同,在合作的探索和建立阶段,双边关系专用性投资对机会主义效应的治理作用最显著;在合作的成熟阶段,关系型规范的治理作用最显著;在合作的衰退阶段,明确型合同的治理作用最显著。 |
关键字: |
关系专用性投资 机会主义 明确型合同 关系型规范 双边关系专用性投资关系生命周期 |
作者: |
余海晴,俞兆渊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